全体在校研究生:
根据《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助研、助教、助管和辅导员管理办法》(西交研〔2015〕77号)和《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》(西交研〔2015〕99号)精神,依据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》(西交研〔2023〕4 号)通知要求,结合我院辅导员队伍配备情况,现面向全校选聘2023年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选聘对象及任职条件
1.在校研究生,中共党员(含中共预备党员);
2.围绕学生、关照学生、服务学生,爱国守法、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,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;
3.德才兼备,乐于奉献,热爱思想政治教育事业;身心健康,踏实认真,有责任感和进取心;
4.应聘兼职辅导员必须经导师同意,并于聘用后向导师汇报,未经导师同意不得担任兼职辅导员;
5.学有余力,能够合理调配科研与工作时间,原则上每天至少工作3小时,每周至少工作18小时,任职期限一般为一年;
6.担任助教或助管的研究生,不得同时申报兼职辅导员;
7.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。
二、聘用程序
1.岗位申请,学院根据实际工作情况,向全校选聘19名兼职辅导员。(具体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见附件1)
2.研究生申报。有意愿选聘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,请于2月20日(周一)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(http://gmis.xjtu.edu.cn/)申请岗位(具体操作见附件2),填写《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岗位应聘申请表》(附件3);
3.审核面试。网上提交申请的选聘者,请同时将填写的《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岗位应聘申请表》电子版于2月20日(周一)18:00前发送到邮箱leichi0124@xjtu.edu.cn,纸质版交至学院辅导员办公室(兴庆校区北二楼1301办公室,创新港校区1号巨构5196办公室)。拟于2月22日(具体时间、形式另行通知),在尊重应聘者报名志愿的基础上,对应聘研究生组织面试,择优录用,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。
4.拟聘。对选聘结果无异议后,2月23日前,确定拟聘名单,并上报学校党委研工部。
5.公示。拟聘人员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,公示无异议且培训合格后,正式聘用上岗。
三、有关要求与说明
1.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应聘上岗后,须按要求参加培训和聘期考核,承担学校重大专项任务及相关工作。对不服从组织调配、拒不接受工作任务者,聘期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且不再续聘。
2.本次选聘的兼职辅导员聘期为2023年3月至2024年1月,为了确保研究生全身心做好学位论文撰写工作,原则上拟于 2023 年 3 月和 7 月批次毕业的研究生不纳入本年度兼职辅导员聘任。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一经聘用,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职,工作期满并考核合格,颁发任职证书并附考核意见。
3.应聘者请于2月20日前扫码进群
联系人:雷驰
联系电话:(029)88967940 15229320558
邮箱:leichi0124@xjtu.edu.cn